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电脑显示屏采购询价函
我校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电脑显示屏,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9:00之前向本校总务处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
4、本询价文件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与采购货物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资质,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二、采购需求
品名:19英寸液晶显示器
型号:New show N198-A
数量:45台
主要参数:
· 屏幕类型: LED
· 垂直可视角度: 178°
· 点距: 0.282mm
· 接口类型: VGA
· 平均亮度: 250cd/m^2
· 水平可视角度: 160°
· 液晶屏种类: 完美屏
· 屏幕比例: 16:10
· 标称对比度: 50000:1
· 响应时间: 5毫秒
售后服务:原厂五年质保授权书。
三、递交报价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所有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函(单价、合计价),报价函中报价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一切费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密封后(封面加盖公章)递交本校总务处。
四、递交地址、开标地址为:学校总务处。
五、评审办法:本次询价在符合采购参数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最低者推荐成交。现场开标。如低于3家参标,则学校将重新询价。
六、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正式合同。中标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装配到位。
七、付款方式: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一周后付合同款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
八、学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校园路1号。
联系人:办公室:0523-86161506
赵老师 13814459155 华老师:13852600698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电脑显示屏采购报价单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45 |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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