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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开学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08:4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关于在全校开展开学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级:

为做好2017年春学期开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10日至2月12日

三、排查区域、内容及责任部门

1.总务处:食品卫生安全(含供水、餐厅)、锅炉安全(含浴室)、校舍安全、基建与维修工程安全、全校水电气设施设备、地下车库、其它公共设施、财务安全。

2.德育处:医疗卫生安全管理、各类传染病的防治、宿舍区安全管理。

3.办公室:学校档案室。

4.教务处:实验室、图书馆、文印室、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体育活动与教学安全管理。

5.教科研处:教师办公楼、办公室。

6.电教中心:各类电教设备、微机房、舞台设备。

7.安管处: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视频监控室、校园警务室、学校停车场、校园周边环境

8.年级(日语部):年级(部)教学区、宿舍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落实安全责任。各处室和各年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工作,要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实行 “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

2.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处室和各年级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部分区域、内容分工重叠,各部门要把负责的区域、内容排查到位,不推诿),要健全隐患整改建档制度。

3.各处室、各年级于2月13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内容要详细)送交安管处。

泰州三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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