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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辅导中心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6-10-19 15:56: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心灵辅导中心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做好面谈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向分管校长请假并做好替值安排,批准后方可离岗。

3、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真诚对待来访学生。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同时保持、维护心灵辅导中心的环境整洁。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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