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泰教办监〔2016〕7号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学校
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泰州市直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暂行办法》(泰委教〔2016〕22号)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周密安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二、 严格把关,规范程序
各校要严格把好政治关,严肃工作纪律,推荐真正优秀的党员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规范民主推荐程序,按照组织人事工作要求、党内有关任免规定和现行干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工作。
三、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校要强化本次推荐工作过程的监督,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拉关系、搞串联、弄虚作假以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学校于11月10日前将《市直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泰州市直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孙卫国,联系电话,86999891,电子邮箱:tzjyjjcs@126.com) 。
附件:泰州市直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表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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