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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15:02: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泰教办监〔20167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学校

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泰州市直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暂行办法》(泰委教〔201622)精神,切实做好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周密安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方案。

二、  严格把关,规范程序

各校要严格把好政治关,严肃工作纪律,推荐真正优秀的党员干部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规范民主推荐程序,按照组织人事工作要求、党内有关任免规定和现行干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工作。

三、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各校要强化本次推荐工作过程的监督,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拉关系、搞串联、弄虚作假以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学校于1110日前将《市直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方案》、《泰州市直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表》纸质稿(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孙卫国,联系电话,86999891,电子邮箱:tzjyjjcs@126.com) 。

附件:泰州市直学校纪检监察干部推荐表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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