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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监察室工作目标

发布时间:2017-02-22 14:4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2016年监察室工作目标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二、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落实。

三、建立健全内控机制。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列》,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四、建立健全信访制度。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三公开制度,消除隐患,缓解和解决矛盾。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承诺制度,深入开展“正师风、强素质、树形象”活动,纠正和制止教师以教谋私行为。

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针对凡群众举报和上级部门的信访件,做到速查速处,让群众满意。

七、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月,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八、加强整改力度。针对上级部门巡察、审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九、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以备干部考查时使用。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委布置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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