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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02-22 14: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学校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推进依法治校。

二、协助学校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对学校职能处室、各年级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学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师德师风、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做好廉洁教育,让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明底线、知敬畏、受警醒,培养学生的廉洁意识。

六、负责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积极培育并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品牌。

七、对招生、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绩效考核、教育收费、三公经费、食堂管理、校务公开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八、负责对学校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定期排查、报送违纪问题线索。

九、负责受理学生或家长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协助区纪委、市教育纪工委和学校党组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十、负责受理本校教职工对学校违纪违规情况的投诉,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并向上级组织报告。

十一、完成区纪委、市教育纪工委和学校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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