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监〔2015〕16号
市教育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处室: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是纠正“四风”,防止反弹的重要节点之一。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近期就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工作的专门部署,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充分认识持之以恒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处室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防止反弹的任务还很艰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紧盯住中秋、国庆重要节点,紧紧扭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放,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做到件件有着落,坚决严防发生反弹。
二是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做好五项工作。纠正“四风”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今年中秋、国庆期间要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抓好 五个方面工作:
1.集中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各学校各处室在中秋、国庆前集中一段时间,通过各种方式集中宣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等规定,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教职工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四风”问题,带头做廉洁自律、廉洁从教的表率。
2.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明察暗访的频度,对职责范围内纠正“四风”情况开展督查。对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的重点是: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烟酒、月饼、土特产等节礼;违规用公款相互吃请;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和实物;用公款钓鱼、健身、娱乐;违反公车封存停使有关规定,公车私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
3.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外出、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照程序和要求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全面。节后,各学校要组织一次专项检查。要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考察、对口支援交流等活动,凡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对口支援交流,出行领队须分别在出行前和出行后向市教育局办公室、监察室报告学习考察行程,并接受外出纪律教育和监督。在学习考察过程中不得安排与学习考察无关的活动,不得赴景区旅游。
4.打造畅通便捷的群众监督渠道。中秋、国庆前,市教育局在“泰州教育”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以及邮箱等网络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市直各学校也要在本校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等网络信访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5.严肃查处问责顶风违纪行为。教育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加大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强化问题线索督办工作。特别是对十八大以后、八项规定颁布以后、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以后发生的“四风”问题,要按照中央关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查严处。对中秋、国庆期间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快查快结,进一步强化曝光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部门,按规定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两责”。市直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工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富有成效的监督检查,要力求做到全覆盖、零盲区。要加强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四风”问题研究,切实解决纠正教育系统“四风”如何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四风”新变种、新问题以及“隐身衣”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如何发现的方法、预防的机制、解决的途径,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坚决铲除“四风”反弹的土壤。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报表报送工作,与10月8日前将督查情况和汇总后的统计表(见附件)报市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胡月明,联系电话:86999891,电子邮箱:tzjyjjcs@126.com。
泰州市 教育局
2015年9月22日
2015年9月22日
附件:
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统计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序号 | 统 计 项 目 | 单位 | ||
1 | 监督检查 | 检查 | 派出检查组 | 个 |
检查公款送礼、吃请等消费 | 个 | |||
检查公务用车封存 | 个 | |||
暗访 | 派出暗访组 | 个 | ||
组织暗访 | 次 | |||
暗访发现问题线索 | 条 | |||
督查 | 派出督查组 | 个 | ||
提出整改意见 | 条 | |||
审计 | 抽查财务账目的单位 | 个 | ||
审计发现问题线索 | 个 | |||
2 | 信访核查 | 信访情况 | 受理信访举报 | 件 |
核实信访举报 | 件 | |||
核查分类 | 公款送节礼和代币券卡等 | 件 | ||
公车私用 | 件 | |||
违规公款吃喝 | 件 | |||
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 | 件 | |||
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 件 | |||
公款娱乐、健身、钓鱼等其他问题 | 个 | |||
3 | 问责追究 | 处理类别 | ||
党纪政纪处理 | 人 | |||
组织处理 | 人 | |||
诫勉谈话 | 人 | |||
批评教育 | 人 | |||
通报曝光 | 人 | |||
收缴违纪金额 | 元 |
填表说明:1.起止时间:9月1日至10月7日。2.表格报送:10月8日前将纸质表格(传真)和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监察室。3.为便于统计,请不要变更电子表格格式。
抄送:市纪委。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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