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直基础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的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基〔2016〕55号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16年市直基础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的通知
市直有关学校,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
根据《市直普通高中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泰教基〔2013〕38号)相关要求,首轮(2013年-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已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启动第二轮市直基础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现将《2016年市直基础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好报名和迎考工作。
泰州市
2016年10月13日
2016年市直基础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
教学基本功考核方案
根据《市直普通高中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泰教基〔2013〕38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对象
泰州市市直基础教育学校年龄在45周岁(今年定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所有在职在编教师(学校党政正职负责人除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的需要个人申请,学校校长审核签字,报市教育局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缓考或免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教师自愿参加考核的可以报名。凡参加2016年教学基本功考核的教师必须参加第二轮基本功三年完整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1.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理论、学科专业理论及学科教学设计。不同学科加试的内容为: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学科:解题命题能力(与高考、中考等基本相同);信息技术:教材内容(包括必修、选修所有教材);通用技术:教材内容(必修所有教材);音乐:理论常识(包括音乐教育理论、音乐欣赏与相关文化);美术:基础理论(包括美术基础知识、美术教育理论、课程标准);体育:基础理论(包括体育基础知识、体育教育理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体育竞赛组织与编排)。考核方式为笔试。
2.教学技术。主要考核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命题要求和提供的素材,在封闭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相关上机操作。非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要求必须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会在互联网上搜索信息并进行上传及下载操作,会进行简单的图片处理,会使用Word文字处理软件熟练编排和批注,会使用Excel电子表格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熟练使用PowerPoint制作课件,会制作微课,能够熟练运用思维导图进行学科知识体系整理。信息技术教师,要求必须掌握常用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安装及配置,掌握常用工具软件的安装及使用,能熟练运用常用工具软件制作图片、音视频等多媒体作品,能熟练掌握Office软件的操作方法及技巧,能够进行Web前端开发并运用JQuery进行交互设计,掌握数据库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操作(如SQL Server、Access),了解机器人、物联网、云计算、STEM等 专业知识,熟悉常用的程序算法和逻辑控制方法,能够运用Scratch 或Arduino进行简单的程序设计。
笔试和教学技术考核按照高考要求组织,随机编排考号、考场,统一集中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
三、日程安排
1.2016年10月29日前,各基础教育学校向市教育局基教处上报《2016年泰州市市直基础教育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人员汇总表》(Excle电子文档及纸质表一式2份),联系人:潘本圣,联系电话:86999850,电子邮箱:邮箱:jstzjjc@163.com。
2.2016年11月11日,组织各学科命题人员封闭式命题。
3.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组织教师专业素养考核笔试;笔试结束后即组织阅卷、登分。
4.2016年12月上中旬,组织各学科教学技术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评定及结果运用按《市直普通高中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实施办法》(泰教基〔2013〕38号)第七条执行,组织领导按《市直普通高中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实施办法》(泰教基〔2013〕38号)第十一条执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组、考务组、命题阅卷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等。各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基教处、师资处负责)
1.综合协调教学基本功考核相关事宜。
2.统计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成绩,按照考核规则提出单项考核结果方案,提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认。
(二)宣传组(工委办、人事处负责)
1.负责联系媒体对教学基本功考核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教师岗位练兵、积极应考的舆论氛围。
2.负责对教学基本功考核工作的网络舆情适时监控,及时回应。
(三)考务组(招考办负责)
1.组织教学基本功考核报名,编排教师准考证号,安排考点、考场。
2.督查考场布置,落实监考老师,培训监考人员,指导考点调试好监控设备。
3.组织教学基本功考核笔试及教学技术考核。
(四)命题、阅卷组(教研室、电教馆负责)
1.组织基本功考核笔试及教学技术考核的命题,制订评分标准。
2.组织教学基本功考核阅卷评分。
3.负责登分及成绩转换,确定考试等级。
(五)纪检监察组(监察室负责)
1.对教学基本功考核全过程参与监督,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2.对考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接待回应教师的相关来信来访。
(六)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财务处负责)
1.负责做好考核的各项物资、设备、器材的准备工作,保证考试所需物品的及时供应,保证考点照明、广播、考试信号等设备的正常使用。
2.做好相关人员食宿安排、车辆调度、工作证件及证书制作等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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