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管理服务>规章制度>详细内容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10 10: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制定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尊重教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二、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组 长:李  斌 

副组长:华  飞

成 员:杨建忠 徐  林 陈  波

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李  斌

成 员:程国富  徐文其

四、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校务公开的制度规定。

2.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及时发现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1.监督学校校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2.及时纠正违反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有权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六、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收费公开: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把具体收费项目上栏公布。

2.重大事项公开:

(1)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2)大型物资添置公开

(3)财务中各项收入及大额经费支出公开

3.校务管理:事关学校内部管理事项皆应公布

(1)教职工聘任

(2)评优评先

(3)领导廉洁自律情况

(4)各项规章制度,出勤情况等

(4)纪律、卫生评比情况

(5)工资和各种补贴、奖金的分配

(6)教学上人事安排、课程编排

(7)招生情况及学籍管理规定

(8)期末考试情况

(9)教研活动的安排、承担人

4.财务公开:

(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学生缴费及结算情况

(3)财务收支公布情况

(4)增添教学及生活设施

(6)其它必要的开支

5.凡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和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重要事情,都经教师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开。

七.校务公开的形式

1.召开会议

(1)按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每年向教职工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2)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公布要求且可以公布的事项及执行情况。

2.设立专栏

学校设立永久性布告橱窗。布告橱窗设两块,一块面向教职工,一块面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布告橱窗设在校内醒目位置。布告橱窗和布告栏旁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

3.书面公告

通过印发校务公开简报、下发公开信、致家长信和收费票据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