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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08 09:54:32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全面主持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认真领会党委关于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各项重要工作的意图,发挥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3.对校党委工作计划、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督促;协调党群部门工作。

4.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或校党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5.负责组织力量起草校党委各类主要文件(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议)以及党委领导在重要会议或重要场合的讲话稿。

6.对上级和校外发来的文件、电文、函件,负责及时批办;负责审核各支部以校党委名义发出的文稿,并按文书处理规定送有关领导签发。

7.主持党办的办公会议;负责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组织管理、指导工作程序、督促检查工作岗位责任制的执行。

8.根据校党委领导的指示,协调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工作,并将协调情况及时向党委领导汇报。

9.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做好校报刊发、微信推送等宣传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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